【圆明网】黑龙江省桦南县法轮功学员孙喜琴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已八十多天,遭中共人员构陷,辩护律师认为不构成犯罪,要求撤销案件。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五日,孙喜琴在街上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桦南县八浪乡派出所所长马长胜路遇看到,立即叫来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将孙喜琴绑架到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小林和其他警察对孙喜琴非法审讯到晚上十点多钟,没有达到目的,就将孙喜琴关到桦南林业局看守所非法关押。
孙喜琴被绑架后,国保警察随即对她非法抄家,将家中的电脑、打印机、三部手机、法轮功全部书籍和李洪志师父画像,还有mp3、真相资料这些私人用品全部掠走。室内床、柜满屋翻的一片狼藉。
国保大队长李小林对此案非常积极,在数日内就上报到佳木斯市政法委、610,当即被转回本县处理。李小林又送到桦南县政法委、610,于二月五日上交到检察院批捕。
三月五日,孙喜琴的辩护律师到佳木斯市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谈话两个小时。
三月六日下午一点多钟,辩护律师回到桦南县找办案单位,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小林开始态度有些蛮横,律师征求阅卷,李小林找理由推诿不让阅卷。律师提出四点,从法律角度讲:以《刑法》第三百条为罪名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起诉、判刑、拘禁,属于错用法律 。另外“两高司法解释”中根本没有出现过法轮功三个字;因为法轮功不是邪教,所以两高解释跟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所谓的“事实证据”,不论有多少本法轮功著作、多少法轮功资料,都与起诉的罪名无关。 到目前为止关于邪教认定最新的一个正式文件,公安部二零零五年四月九日颁布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宣布了十四种邪教,也没有法轮功。
在辩护律师的论证下渐渐无语,李小林最后无言以对,无可奈何地说:那上面也没下来正式文件,没有依据我们也没办法。律师提出当事人取保候审,李小林再次推诿。
四月一日上午,辩护律师去桦南县检察院提出阅卷,看完卷后下午再次到佳木斯市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谈话又达两个小时。
律师已将要求对提出辩护意见:认为不构成犯罪,要求撤销案件邮寄到桦南县检察院。据内部知情人士说:这些与法轮功案件有关的工作人员,几乎每天都能接到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电话。但检察院依然坚持要将构陷孙喜琴的案件提交到法院。
桦南县政法委刘世友:18004545777、13845455777,办:0454-6222610
桦南县610办周伟:15663067123,办:0454-6262615
桦南县公安局:
副局长许长军:13512692091
国保大队长李小林:13846118868
国保警察曾劲峰:13349446015
八浪乡派出所:
所长马长胜:13836690777,办:0454-6781010,宅:0454-6225958
桦南县检察院
检察长周绍忠:13512686666
副检察长腾岩松:13019758999
副检察长张金玲:13734525999
公诉科科长徐力军:15845160006
郭胜宽:18003680888
王友志:13739525999
靳力:15945895766
鄂华忠:13903647369
卢勇强:13091625777
桦南县法院:
刘雪峰:13339548688,办:0454-6231133、0454-6667567
李少峰:13504693300,办:0454-6222457、0454-6260303
王宏图:15326576668,办:0454-6234176
卢震:13089651666,办:0454-6222755、0454-6225449
孙景良:13199126188,办:0454-6229889
金永军:13836690920,办:0454-6131816
于洪军:13352548555,办:0454-6268039
孙庆才:13199125678,办:0454-6220235
朱佑梅:13039626655,办:0454-623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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